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汇报
市安委会:
巴中市教育局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 活动”》,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加强冬春季节学校安全工作,在力促进了我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为推进我市教育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深入开展,巴中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我市学校安全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努力确保学校安全。一是市教育局及时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学习了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巴府安委[2008]18号文件,全面分析了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现状,讨论了我市教育系统冬春季节学校安全工作步骤,全面部署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后及时制发《巴中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按照省上的部署,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冬春季节学校安全。二是明确了“百安活动”的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工作措施,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做到一所学校(含辖区民办校)不漏,一个教学点不漏,一个隐患不漏。
二、认真排查隐患,逗硬落实整改
市教育局及时制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切实开展好“百日安全活动”,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安全、楼道安全;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加强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对校园内燃煤燃气燃油锅炉,燃煤取暖装置、应急照明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等设施,人员聚集场所,化学实验室的通风、通气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认真排查本单位、本学校的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尽力把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加强集体活动管理,明文规定各级各类学校需举行集体活动必须经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要求各县(区)教育局严格值班制度。明确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安全保卫人员并将值班轮次表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严格工作要求,认真督查落实
“百安活动”期间 ,局领导及有关科室人员按照教育局就“百安活动”的工作要求,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督查。一是市教育局于二月二十七日至二月二十九日与市卫生局一道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4所市直属学校进行了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检查了直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消防、校舍建筑、楼道、门岗管理、管制刀具收缴、水电气锅炉管理、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工作,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很多学校在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人员保障等方面都作得很好,但也还有部分学校在食品卫生上存在管理不到位和食堂没有申办卫生许可证的情况,还有部分学校存在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的问题,亟待整治。二是三月份开学以来,市教育局领导率领有关科室人员分五路分别对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巴州区四县(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学校在排除学校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在“ 百安活动” 中, 我们虽然加强了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扎扎实实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社会的期望、师生的需要还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确保校园平安、教育平安。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