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全面实施,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534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我市学校实施《标准》及测试数据上报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做好《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标准》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7]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全面推行和实施《标准》作为近一段时间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部署本地所有学校的《标准》达标活动,加强对《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软硬件配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工作考评等方面,认真落实《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各项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本校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和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把学校《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规定,今年实施《标准》并上报测试数据的学校为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镇(乡)中心校及以上的初中、小学。报送测试数据按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执行,报送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前。
三、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中:“ 选测项目每年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在测试前两个月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的要求,今年我市确定的《标准》测试选测项目是:小学一、二年级为投沙包、50米跑;小学三、四年级为掷实心球、50米跑;小学五、六年级为400米跑、掷实心球、跳绳;初中、高中各年级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掷实心球、跳绳。
四、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检查监督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标准》并上报测试数据的情况,要将《标准》的实施和上报测试数据工作纳入政府教育督导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市教育局将把《标准》实施及上报测试数据的情况纳入对各县(区)教育局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凡未按规定实施《标准》及上报测试数据的学校,将取消今后所有评选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凡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实施及上报测试数据的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将扣减其年度目标考核分,按不完成工作任务处置。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二00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