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巴中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规定》的 通 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规定,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市教育局制定了《巴中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规定》,现印发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印发 规定 通知 巴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2月8日 打印:陈宣余 校对:尹建国 (共印15份)
巴中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树立科学的育人观念,保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及教学大纲是教育教学法规性依据,必须严格执行。除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实验外,学校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课时,不得增加和减少学生在校活动总量,不得额外提高教学要求,也不得任意减少教学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对学生的测试不得超出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 二、严格控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总共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课外作业量总共不超过1小时;中学各年级也要各科协调,从严控制家庭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服务性的家庭作业任务,不得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三、为减轻家长、学生负担和维护学生安全。小学生一律不上早晚自习,取消中学生早自习,提倡中学不上晚自习,中学住校生必须上晚自习的,学校要按照一岗双责落实到人。学校的作息时间必须保证学生睡眠,以维护青少年身体健康,切实提高单位时间的学习质量。 四、认真进行考试改革。小学毕业一律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学习,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初中毕业生毕业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合二为一,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小学、初中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教师对学生的操行评定,使用第二人称,从多角度肯定学生的成长,激励学生多途径成才。 六、不准给学校、班级和教师下达考试成绩指标和升学任务,不准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列学校、班级和学生的名次。 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目录使用教材,必须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中教材免费的规定;专题性活动均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材和各种读本;不准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读物、音像制品和学具。一律停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着装,巴中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着装,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八、严格控制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方队鼓号队、铜管乐队等参加集会和应酬性庆祝活动;经过批准的竞赛或活动,必须遵循学校和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强求,并保证师生安全。 九、节(假)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上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十、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凡违反上述规定、继续加重学生负担的学校,三年内不评选先进单位,已经被评为省市校风示范校、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对违反本规定,继续加重学生负担的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三年内不评选先进个人,暂缓评定技术职称,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