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抓好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现就近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及维稳工作。五一假期在即,离北京奥运会开幕还有九十几天,各县(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同时,把学校安全及维稳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警钟长鸣,长抓不懈。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和谐校园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下大力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坚持防火巡查和检查,严格管理用电用气用火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五一假前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和活动中心等人群集中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防设施老化的要及时更新,设施不够的要及时补充。彻底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木质结构建筑和农村寄宿制的学校更要作为本次消防检查和整改的重中之重,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学生食堂及小卖部的管理,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坚持食品卫生许可证办证年审制,坚持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坚持熟食品留样制,坚持从业人员申领健康证制,建立进货台帐制度,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和饮水。
四、进一步加强楼道及校舍的安全管理。各县(区)教育局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四川省楼道管理办法》,确定通道和楼道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落实好楼道值班制,落实好楼道应急照明设施,落实好楼道安全出口标识,要针对如临时停电、天气突变等意外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楼道通道安全。同时各地要加强对校舍的安全检查,对危房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鉴定,是D级危房必须立即拆除,绝对不能使用,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
五、进一步加强交通和游泳安全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交通和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普及交通常识,教会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堰游泳,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将学校作息时间、作息制度及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告诉家长,让家长切实履行对学生的监护、教育、管理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集体及户外活动管理。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各种集体及户外活动的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预案,坚决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全为先、万无一失。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或与教学无关的礼仪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师生外出参观、考察、旅游的,必须报请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七、进一步加强防洪防汛防雷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认识防洪防汛防雷和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性,加强防洪防汛防雷和防地质灾害工作。充分关注汛期及地质灾害预警,认真制定洪灾及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调集各种力量认真做好抗灾救险准备。
八、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法纪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防邪、禁毒等教育活动,着力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网络。加强门卫生管理和校园安全巡查,防止社会人员进校园寻衅滋事。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的联系,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游室、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医疗点、出租屋及违章建筑等,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环境。加强警校共育工作,持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重点排查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学校、寄宿制中小学的周边治安隐患问题、校车管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等问题。
九、进一步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维护稳定是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建立维稳工作机制,完善维稳工作制度,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排查矛盾纠纷,维护教育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影响教育和谐稳定的隐患,把解决教育系统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积极主动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努力促进教育和谐。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作出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并于5月10日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安办。
巴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