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团委、教育(文)局、人事局、少工委,市级有关部门,市开发区: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国第五次少代会和全省第五次少代会精神,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推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少先队基础建设的总体水平,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巴中市委、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人事局、巴中市少工委决定联合评选表彰2008年“巴中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巴中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经正式聘请的学校专兼职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乡(镇)以上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年宫等校外少先队辅导员均可参评。
评选委员会采取投票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在全面考察基础上认真审议,从各县(区)推报的巴中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中产生巴中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切实做好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努力钻研少先队工作业务,具有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出色的完成少先队辅导员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3、富有开拓进取的科学态度,适应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在有益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成效显著。
4、积极宣传“八荣八耻”新要求,能用适合少年儿童的方式方法引导少先队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学习、贡献力量。申报市级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必须是县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三、评选办法
1、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团委、教育(文)局、人事局、少工委在协商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表1)推荐上报。
2、成立评选委员会(名单附后),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采取基层调研、统一考核、征求当地党政领导及教师意见等方式对参评十佳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进行初步考核。
3、在初步考核评定的基础上召开评选会进行评定,确定十佳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进行表彰。
4、各地申报材料必须于2008年9月15日前报送,逾期作弃权处理,一律不予补报。评选结果拟于9月下旬进行公示,并在巴中市第二次少代会期间表彰。
四、实施要求
1、严格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各地报送推荐人选材料主要包括:推荐人选登记表一式2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有材料均用A4纸张打印。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内),事迹简介一份(500字内),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
2、所有材料务必于9月15日前寄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陈琦,联系电话:5268567。邮箱:bzcq7777com@163.com。
附:1、巴中市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委员会名单
2、巴中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巴中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表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巴中市委
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人事局
巴中市少工委
2008年8月25日